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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拿到未签订的两倍工资
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拿到未签订的两倍工资 2008年1月至2013年1年期间我跟公司续签了两次劳动合同(从2008年开始),2013年2月至2014年6月有一年的时间公司没有跟我续签订劳动合同,到2014年7月补签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从2013年1月起,我签署的日期是2014年6月,如果被公司开除,2013年2月至2014年6月期间我可以拿到未签订合同的两倍工资么?
2014-08-22 17:19 我们123(海南-海口)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8-22 17:46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现在你已与公司补签了劳动合同,就不能得到未签劳动合同得到的双倍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4-08-22 21:3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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