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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是否有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是否有补偿。 您好:
我与目前公司签订的合同是2012年7月9日到2014年7月9日。到期后,我询问公司是否要续签,公司答复:因为2014年5月1日公司商调:即有北京XXX南京分公司,变动为南京XXX公司,所有员工的合同自动延期到2016年5月1日。
我在2014年7月25日提出离职。公司只给我8月25日离开。
这种情况,我有如下疑问:
1、我是否有权让公司在关系变动表上写,是因为合同到期,双方解约。而不是因为我自动提离职。期间公司正常缴纳社保和发放工资。
2、我是否可以不用等到8月25日才离开。
谢谢!
2014-08-20 10:54 的的015(江苏)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4-08-20 10:54
要看你提出离职的原因,主动离职一般没有补偿
2 110网律师  2014-08-20 10:54
1、公司不会答应的。
2、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
3 刘杰律师  2014-08-20 10:58
视为建立无固定期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
4 110网律师  2014-08-20 11:13
如果公司不会答应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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