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我是否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合同
我是否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合同 我1999年在一家国有银行做临时工,2005年单位为了规避劳务纠纷就把我们转卖给了劳动局下属的劳务派遣公司,至今年2010年,我已经在这家银行连续工作了11年,(2008—2010)我们签订了两年,到今年12月20号我这个两年的合同到期,我想要求单位给跟我签订无固定合同是否可以,如果不行我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注:从头至今我们都不知道那个劳务派遣公司在哪?我们是都是单位直接招来,然后拿个劳务公司的合同让我们签,工资是单位每月算好开好支票到劳务派遣公司然后再发到银行卡上。
2010-11-28 11:06 PtS6352(江苏-泰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28 12:48
可以要求
对于这类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主要是看用工的内容和形式,并不是所有的用工都可以用劳务派遣来代替。很显然,该银行的做法就是想规避新的劳动合同法,你可以要求和银行签定劳动合同。
2 110网律师  2010-11-28 13:48
没有办法,在泰州市你的官司还难打.这是银行恶意规避对其不利的劳动法的结果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