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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公司是否要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公司是否要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提出让我到原分公司(现已经独立注册公司了)签订合同,这样做合法吗?公司是否要支付补偿?如何补偿呢?
2014-08-11 11:18 愿得一人心8……(江苏-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8-11 11:23
你好!
需要支付补偿金
2 110网律师  2014-08-11 11:25
您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 杨俊圣律师  2014-08-11 12:02
不合法,有权要求经济补偿,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协商不成,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4 潘超律师  2014-08-11 12:44
单位违法,你有权拒绝,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5 姚丽君律师  2014-08-11 16:28
公司如果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6 110网律师  2014-08-12 15:04
需要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可以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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