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在劳动法中,末位淘汰制是违法的。那么企业单位使用了,怎么办??违法吗? 在劳动法中它是违法的,企业单位也不应该使用的对吧,如果他们是采取这种措施来解聘我们的,我们该怎样做??
2009-03-09 13:29 陽光1215(广东-佛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3-09 13:52
属于违法,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09-03-09 13:44
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仲裁
3 孙新律师 2009-03-09 14:30
违反劳动合同法,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110网律师 2009-03-09 20:45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根据以上规定,不能胜任工作,一要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二查仍不能胜任工作,才能依据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末位淘汰违法,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以上规定,不能胜任工作,一要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二查仍不能胜任工作,才能依据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末位淘汰违法,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