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试用期内被无理解聘,是否可补偿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内被无理解聘,是否可补偿经济补偿金 本人于2014年4月8日进厂上班,谈好工资是4200元,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到了2014年5月15日,因为跟主管吵架,主管向厂长把我解聘。要我5月18日结工资,本人于5月18日,到厂方结工资,但厂方要求我签解聘通知书,不然的话,工资不给我结,我只有签了解聘通知书,通知书中有主管签字,厂长签字,解聘理由是,试用期间工作不认真,请假次数多。解聘通知书,我当时拍照。工资支付明细表,我也有签字,我当时也有拍照。当中都有厂方的名称。我当时要求厂方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厂长说没有。我是否可向劳动仲裁伸请厂方支付我一个月经济补偿金。我是否占理。
2014-05-31 22:03 qq2720……(浙江-台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5-29 21:08
可以如此主张的。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4-05-30 09:36
主张很难支持
3 110网律师  2014-05-29 20:41
没有补偿金
4 张莉兰律师  2014-05-29 21:04
没有补偿的
5 孙新律师  2014-05-29 21:12
你好,没有补偿。如有疑问,请及时追问。
6 钱亚芳律师  2014-05-31 22:24
试用期内是可以辞退你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