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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结束,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也终止,这样的情况需向员工进行劳动补偿吗
工程项目结束,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也终止,这样的情况需向员工进行劳动补偿吗 我单位与一行政单位签订了一份1年的劳务服务合同。为此,我公司聘请了12名员工到该行政单位进行服务工作,同时我单位也与12名员工签订了 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现我单位与行政单位的劳务合同以及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都已终止,我单位需向这12名员工支付劳动赔偿金吗。
2014-04-17 15:46 jyjcs(重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04月17日 15时49分
你好,一般来说不需要的,如果没有违法的情形。
2 110网律师  2014-04-17 15:51
合同期限到的自然终止,如果劳动者愿意和你公司再次签订合同,你公司不同意,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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