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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三方协议,但自己不适合这个工作想辞职
签了三方协议,但自己不适合这个工作想辞职 我时2014年7才毕业,在2013年与一家企业签了学校发的那个三方协议,上面写着违约金5000,试用期是三个月,目前我在这家企业试用期一个月了,但想辞职不做了,请问这属于违约么?要交违约金么?企业要开解约函不?
2014-04-12 18:37 xyyxg(云南-昆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胡常明律师  电话:13888900378  2014年04月12日 21时02分
只要上岗前没有经该单位出资培训且培训前有书面约定需为该单位服务满一定的期限时,才存在承担违约金,否则你说的情形中不存在辞职后支付违约金。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12 19:56
你有权辞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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