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工资计算是否合理 我在北京一化妆品公司工作,2014年春节1月22号开始放假,2月10号上班。全勤的情况下结果这两月的工资几乎都只有正常工资的一半。公司的解释是我们是一周单休一周双休,像这种有假期的工资是要用总数先减掉两个公休加班,剩余的除以当月的天数是平均日工资,用这个平均日工资乘工资日。
以2月为例
4000-500=3500(4000为正常月薪,500就是所谓的两个公休加班不知怎么来的)
3500/28=125(当月的平均日工资)
125*19=2375(19天是所谓的工资日)
据说春节有两天的工资是按基本工资来算的,有没有给上保险也不知道。
1,这种计算方法是否合法,等于是2月多放了两天假,只拿到一半工资
2,工资总数与约定不符,我是去年11月底到公司的今年二月转正,老板签过字的,可财务说她们没有见过我的转正调薪表,二月还是按试用期来那么算的,我手里也没留复印件,我该怎么办?
3,有没有哪位律师能详细解释下那种算法不对在什么地方?应该怎么计算才合法合理?我手头没有书面证明,公司要不承认,找仲裁能有效解决吗?
以2月为例
4000-500=3500(4000为正常月薪,500就是所谓的两个公休加班不知怎么来的)
3500/28=125(当月的平均日工资)
125*19=2375(19天是所谓的工资日)
据说春节有两天的工资是按基本工资来算的,有没有给上保险也不知道。
1,这种计算方法是否合法,等于是2月多放了两天假,只拿到一半工资
2,工资总数与约定不符,我是去年11月底到公司的今年二月转正,老板签过字的,可财务说她们没有见过我的转正调薪表,二月还是按试用期来那么算的,我手里也没留复印件,我该怎么办?
3,有没有哪位律师能详细解释下那种算法不对在什么地方?应该怎么计算才合法合理?我手头没有书面证明,公司要不承认,找仲裁能有效解决吗?
2014-03-24 14:56 andy79……(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03月24日 22时38分
1、公司扣工资的理由不成立。
2、需要有有效证据,口头约定无法证明。
2、需要有有效证据,口头约定无法证明。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4-03-24 15:14
可以劳动仲裁维权
3 李建成律师 2014-03-24 15:05
可申请劳动仲裁的
4 孙新律师 2014-03-24 15:0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 110网律师 2014-03-24 15:07
您好,如用人单位不按照实际或者合同约定履行,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6 怀向阳律师 2014-03-24 16:41
你好,不合理,建议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