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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以严重违反单位制度解除合同不给予赔偿吗?
公司能以严重违反单位制度解除合同不给予赔偿吗? 1。我因一时贪心出差时虚报住宿费用并出具虚假住宿清单报销,被公司发现,公司以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及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请问是否这样做法是否合理,是否不能得到任何经济补偿?因我一向在公司表现都是兢兢业业,工作非常认真的,没有其他犯错。
2。另外公司长期不支付星期六的加班费,我工作五年半有二百多天,是否可以追讨并要求公司额外赔付加班费50%-100%的补偿?
3。我是受雇于外资公司的香港分公司,但和我签工作合同是外资公司在中国大陆的工厂,工资是大陆工厂支付,然后香港分公司再支付给大陆工厂,但报销则是由香港公司直接支付给我,请问他们的做法是否构成偷税漏税?
2010-10-18 00:38 nelson……(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18 06:09
1.如果确实属于严重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赔偿或补偿。
2.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2 陈晓云律师  2010-10-18 08:06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0-10-18 08:55
可要求依法支付加班费和经济补偿。至于辞退赔偿方面,我认为可以争取。建议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并维权。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本律师,我可为您进一步分析,告知法律依据、处理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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