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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公司是分公司去年年底签了新合同,新的合同增加总公司和本地两个工作地
请问律师,我公司是分公司去年年底签了新合同,新的合同增加总公司和本地两个工作地 请问律师,我公司是分公司去年年底签了新合同,新的合同增加总公司和本地两个工作地,在签合同前并没告知分公司马上要搬迁,过春节后公司就宣布分公司搬迁到外省的总公司工作,请问加不去,能得到经济补偿吗?这样的合同合法吗?
2014-03-14 18:28 短信用户(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03-14 20:50
您好,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2 何青超律师  2014-03-14 19:16
有补偿,可以申请仲裁。
3 尹朝阳律师  2014-03-14 20:44
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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