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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初期公司要求离职问题
孕初期公司要求离职问题 我在北京上班13年12月份我怀孕第一个月的时候,公司以要撤销北京办事处为由让我离职,因为先兆流产需要保胎,我就同意了。
并和公司口头协商我自己缴社保,我生产完后再办理离职手续。
现在公司要我缴纳1,2月份的代缴社保。并且要求我赔偿公司的培训费用(参加培训了但未和公司签订过任何合同)和工装费共一万块钱。
我想咨询下,我这属于公司要求我离职,我当时由于想的比较简单根本没要求公司给任何赔偿,公司怎么能要求我主动离职并且赔偿费用呢。
我可不可以重新和公司谈,要求他们继续给我上社保呢,公司会不会说我1,2月份是擅自离职或矿工呢?
2014-03-11 21:02 小林根(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4-03-11 21:09
这是不合法的
2 110网律师  2014-03-11 21:23
是不合法的
3 张  静律师  2014-03-11 21:30
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经济补偿金
4 常路律师  2014-03-11 21:39
您好,不合法
5 孙新律师  2014-03-11 21:51
最好不要离职,不离职的话公司需要为你缴纳社保
6 李同红律师  2014-03-12 00:42
你好,怀孕期间不可以辞退员工的,如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可以要求培训费和工装费,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7 怀向阳律师  2014-03-12 08:42
你好,用人单位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再与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你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8 勾建美律师  2014-03-12 10:27
您好,女职工孕期保护的问题很复杂,建议来电详细咨询。
9 110网律师  2014-03-12 11:21
您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如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10 冯磊律师  2014-03-12 15:12
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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