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我又不想在新公司作,是否有赔偿 我们公司被大集团兼并,原来的公司并未注销只是换了一个法人,我们算一个集团下的独立分公司,今年年初集团来人说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合并,现在的公司不需要那么多人,可是集团大的很,不会没我们可以做的位置,让我们放心,当是我们的劳动合同都是与公司签订的,而不是集团,并且里面的员工都是无固定期合同.现在集团分配的其他分公司的职位我们也不想去,就和他说不愿分配,我们是和这家公司签的,所以不接受到别的分公司工作,人事就说如果这样,他就要发警告信,三次就可以开除我闪,这样是否有合理
2014-03-07 10:32 slealy(上海-黄浦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韦云律师 电话:13801694259 2014年03月07日 10时48分
你好,原来的公司并未注销的,你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集团不可强制变更你的职位。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3-07 10:38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直接经济补偿金的。。。。
请采纳。。。
请采纳。。。
3 张向锋律师 2014-03-07 10:50
双方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