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成都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已注销,可不经员工同意劳动合同转母公司继承吗?
成都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已注销,可不经员工同意劳动合同转母公司继承吗? 成都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已注销,深圳主体公司说,按法律分公司注销可不经员工同意劳动合同可转母公司继承。公司并
没有解除我合同,原分公司合同转由公司执行,并没与我解除合同,工作地也在成都不变,所以我要求解除合同并经济赔偿,不合法。注销分公司是公司的经营自由,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与我合同,本质上是深圳公司与我的合同,深圳公司并没消失,分公司注销不必通知我。

的确,他们没说和我解除合同,只是合同转签深圳公司或其它子公司,工作地还是成都。但我不同意,想以分公司已解除为理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可得到赔偿吗?
2014-03-07 10:25 516402……(四川)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4年03月07日 10时36分
你好,不可以的, 可以经过员工的同意。。。。
请采纳。。。
2 110网律师  2014-03-07 10:46
你好,需要员工同意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