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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的劳动合同与前份合同不同,员工不同意是否可视为员工自己不同意续签而无任何补偿?
续签的劳动合同与前份合同不同,员工不同意是否可视为员工自己不同意续签而无任何补偿? 续签的劳动合同与前份合同不同,员工不同意是否可视为员工自己不同意续签而无任何补偿?
1.变更了工作地点为甲方经营厂所;
2.合同的协商条款中增加可以调派公司旗下其它工厂工作的内容。
以上内容,员工如果不同意,则视为员工不续签合同处理,无任何补偿。
2014-02-24 10:51 玖玥03(广东-东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4-02-24 12:57
你好,你这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杨艳国律师  2014-02-24 16:55
不可以的
不属于协迫,这种情况下一般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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