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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的劳动合同与前份合同不同,员工不同意是否可视为员工自己不同意续签而无任何补偿?
续签的劳动合同与前份合同不同,员工不同意是否可视为员工自己不同意续签而无任何补偿? 续签的劳动合同与前份合同不同,员工不同意是否可视为员工自己不同意续签而无任何补偿?
1.变更了工作地点为甲方经营厂所;
2.合同的协商条款中增加可以调派公司旗下其它工厂工作的内容。
以上内容,员工如果不同意,则视为员工不续签合同处理,无任何补偿。
2014-02-24 10:46 玖玥03(广东-东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02-24 11:21
这是在滥用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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