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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17年,单位无故提前一天辞退员工
工作17年,单位无故提前一天辞退员工 我于1993在一单位签订过8年劳动合同,后续签过3年,2年等期限劳动合同,在此单位共工作17年。但是此单位于2013年12月17号仅仅提前一天通知我被辞退,请问此单位有没有触犯劳动法?相关劳动法条例有哪些?我又该怎样向单位索赔?
2013-12-20 22:46 jancy5……(广东)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20 22:50
可以要求赔偿的
2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12-20 22:55
可以主张违法解雇,向单位索赔
3 李建成律师  2013-12-20 22:48
是可以要求 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4 王来江律师  2013-12-20 23:02
申请仲裁,维权
5 江珍来律师  2013-12-20 23:09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6 宋鑫律师  2013-12-20 23:10
范围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7 110网律师  2013-12-20 23:20
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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