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之前的工作跟老板口头协议4千21个月,之后提出辞职之后老板拖欠了我2千块钱的工资没给
之前的工作跟老板口头协议4千21个月,之后提出辞职之后老板拖欠了我2千块钱的工资没给 之前的工作跟老板口头协议4千21个月,之后提出辞职之后老板拖欠了我2千块钱的工资没给,也没有签劳动合同,之后我申请了劳动仲裁,让我出示工资证明,我就把我之前办信用卡时开的收入证明交上去,但是我的证明公章是我私自盖的,现在公司要追究我的法律责任,告我私盖公章,出示假证据,已经报警,我想咨询1下我这个要付法律责任吗?急
2013-12-04 00:20 短信用户(江苏-无锡)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3-12-04 00:22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2 秦宇律师  2013-12-04 07:43
这个章是你自己刻的吗
3 110网律师  2013-12-05 10:29
你好,工资证明是应该由老板提供的,你为什么要私刻印章呢?你这个应该不会构成犯罪。
4 110网律师  2013-12-09 15:19
在仲裁案件中,如果你提供假的证据,一般是不予认可的, 但至于报警如何处理,可能需要看你的情节了,如果是你自己刻的,可能要付法律责任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