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 我是12年9月份进公司一直表现很好,直到13年11月公司要清理1号炉子要求汽车司机(我)去炉子里面搞清洁我不同意,之后公司给出条件是我不带薪休11月一个月假,直今我假期满了回去公司报到,公司通知我不用上班不再用我,我在公司签了3年劳动合同的,1.请问赔偿金是怎么算的,工作时间1年零1个月。2.年中奖是按日计算的,13年我工作10个月是否应该按今年我工作日数发比我呢?
2013-12-01 23:57 黄超明(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来江律师 2013-12-02 00:01
应给1个半月经济补偿。
2 江珍来律师 2013-12-02 07:32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注意一点,收集什么证据、如何收集证据是极其关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