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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厦门, 因公司重组问题,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被公司裁员,我是2012
我在厦门, 因公司重组问题,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被公司裁员,我是2012 我在厦门, 因公司重组问题,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被公司裁员,我是2012.6.2签合同,合同到期是2015.12.31,2013.11.27年终被裁员,年终奖没有派发就被裁员,这样我应该补偿多少?
2013-11-28 10:50 微信用户(福建-厦门)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28 10:58
要支付三个月的工资补偿的
2 陈雄志律师  2013-11-28 10:51
可以是两个月.
3 110网律师  2013-11-28 10:54
如果确实经营困难需要裁员,那要支付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假借名目,变相辞退,那需要支付3个月的平均工资
4 110网律师  2013-11-28 11:10
如果是合法裁员,那么就只有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5 110网律师  2013-11-28 13:38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
6 李建成律师  2013-11-28 14:18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7 110网律师  2013-11-28 18:19
如果因经营困难而裁员,一般只需要支付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8 陈奇斌律师  2013-11-28 19:56
可以补偿到两个月的薪资
9 厦门叶律师  2013-11-28 20:17
如果确实经营困难需要裁员,那要支付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假借名目,变相辞退,那需要支付3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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