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归属问题 本人是长沙户籍,在湘潭用外婆的名义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必须湘潭本地户口),外公已过世很久了,外婆有三子女,分别为,大舅(老大),小舅(老三),今年外婆身体情况不佳,可能随时过世,请问下,这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保证对这套房子有合法权益呢。如果让外婆在世时签订一份房产转移协商可行吗?是否需要外婆的三子女都签字呢?另外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呢?
2013-11-22 10:46 800269……(湖南-湘潭)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芬团队律师 2013-11-22 10:48
你好,你可以让你外婆写一份遗赠协议书,并公证。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1-22 10:54
你可以让你外婆写一份遗赠协议书,并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