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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赡养及房产归属问题
老人赡养及房产归属问题 您好!具体情况如下:老人有两处宅基地一处是1976年所建房产证是老人所有,一处是1996年为大儿子结婚所建因此产证是大儿子姓名。所以老房是老人及二儿子一家居住,现因房子破旧二儿子翻盖。老人以年过古稀二儿子想让老人轮班住但遭到老人和大儿子拒绝,且称房产归老人所有要在二儿子家住到百年之后,二儿子无权干涉。大儿子也称老房子比自家房子大所以老人就必须在二儿子家住,大儿子不让住。此种情况二儿子的房子是否有所有权?大儿子是否应接老人轮班住?
2013-10-03 22:00 2013wq……(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3-10-04 05:03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不管是否拥有房屋所有权,都应当尽这种义务;其次,宅基地一般是按户分配的,属于同一家庭成员都应该有份,而不是产权证写谁就是谁的,所有不管大儿子二儿子对宅基地都拥有相同的权利,但属于房子两个儿子各自所盖,两儿子对地上房屋应拥有所有权。家庭成员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请律师协调解决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0-03 22:53
老人1976年的房子所有权归老人,1996年的房子所有权为大儿子。抚养老人是作为子女应尽的义务,无论产权归谁,你们都有抚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推诿,至于如何居住还要尊重老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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