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人单位人员编制缩减,导致裁员赔偿一事 尊敬的律师:
您好,本人男 27岁 于12年8月1号入职一家企业至今,共15个多月。
现在因为总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江苏南京分公司的人员编制变多,需要裁员。
由于我入职最晚,所以人事经理找我谈了赔偿的事。离职后赔偿我两个月的工资,
但是我当时入职时,是签订的3年劳动合同。这次的裁员,应该是公司方由于它的自身问题把我裁掉。
所以,我想请问,这两个月的赔偿是否合理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我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盼回复,谢谢!
您好,本人男 27岁 于12年8月1号入职一家企业至今,共15个多月。
现在因为总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江苏南京分公司的人员编制变多,需要裁员。
由于我入职最晚,所以人事经理找我谈了赔偿的事。离职后赔偿我两个月的工资,
但是我当时入职时,是签订的3年劳动合同。这次的裁员,应该是公司方由于它的自身问题把我裁掉。
所以,我想请问,这两个月的赔偿是否合理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我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盼回复,谢谢!
2013-11-22 10:16 boss89……(江苏-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22 10:20
可以按照 工作时间要求赔偿的
2 孙新律师 2013-11-22 10:20
你好,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是合理的。计算方法是每工作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 龙成律师 2013-11-22 10:41
一年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4 潘超律师 2013-11-22 11:31
2个或2.5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