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和我接触劳动合同我应该怎么维权 公司以我违反所谓的规定为由,单方面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又以我未转正为理由,拒绝为我提供经济补偿,但是我签订的合同是2013年9月17日转正,做过一个月的延期为2013年10月17日转正,但是他们是2013年11月15号单方面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这样我应该怎么办,申请仲裁的成功率有多大
2013-11-15 11:33 694389……(北京-通州区)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怀向阳律师 2013-11-15 11:34
你好,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的。
2 110网律师 2013-11-15 11:36
你好,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如下: 我的补充: 2013-11-15 11:36
如果公司无故跟您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靳双权律师 2013-11-15 11:36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4 110网律师 2013-11-15 11:38
如果公司无故跟您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 孙新律师 2013-11-15 12:10
协商不成的,你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6 李建成律师 2013-11-15 12:10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7 孙新律师 2013-11-15 12:14
可以仲裁要求赔偿金
8 风志律师 2013-11-15 12:35
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维权。
9 徐卫东律师 2013-11-15 13:19
协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10 孙新律师 2013-11-15 13:33
公司做法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得到支持。
11 孙新律师 2013-11-15 13:4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12 赵江涛律师 2013-11-15 16:44
申请劳动仲裁
13 常路律师 2013-11-15 21:11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