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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劳动法老板解除合同,我能得到多少补偿?
按新劳动法老板解除合同,我能得到多少补偿? 您好,我是1999年9月份入厂的,我没有违反厂规厂纪。只是公司经营困难提出解除合同,最近几个月工资约2000元,我们平时周一到周6每天工作12小时,2006年前周1到周6每天工作14个半小时,周6上班不让大卡也从未发放加班工资,请问到2010年12月1号老板提出解除合同,公司应该给我补偿多少?谢谢。
2010-09-16 23:00 淡蓝色(上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2010-09-17 14:27
公司没有合法理由的话,是不能解除的;违法解除的,可以要求支付两倍赔偿23个月工资;详情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个人资料中的劳动维权专业博客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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