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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可以主张我什么权利吗
我还可以主张我什么权利吗 家人故意在我不知情时做了变更户主 分离户口和我脱离房产关系 结婚后我自己在外租房 父母与妹妹交换居住房屋 妹妹一直居住我原来户口住房里  父亲今年8月过世  之前只有口头交代先居住小房子他们百年后留给我和女儿 现在母亲和妹妹这么对我合情合理吗
2013-11-05 13:37 yingmu(北京-丰台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靳双权律师  2013-11-05 14:03
你可以起诉维护自己的利益
2 李同红律师  2013-11-05 14:07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3 常路律师  2013-11-05 14:21
您好,起诉到法院维权
4 陈晓云律师  2013-11-05 14:23
不构成口头遗嘱的,你可以按法院继承方式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5 何翠主任律师  2013-11-05 14:24
房屋产权与户口没关系
6 孙新律师  2013-11-05 15:41
可以搜集证据维权
7 赵江涛律师  2013-11-05 16:31
可以起诉
8 徐卫东律师  2013-11-05 19:54
户籍问题,不影响产权。您父亲过世,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继承您父亲的遗产。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怀向阳律师  2013-11-05 22:36
你好,不构成口头遗嘱的,你可以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你父亲的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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