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未到,房东通知要卖房,我可以主张什么权利? 我与房东通过中介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现在住了4个月,房东突然通知说她要卖房,卖房信息已经挂到中介了。因为是通过中介租的,我出了中介费,现在才住了4个月,又要另外找房的话,我要再出一次搬家费、中介费,而且现在同样条件的房子租房费更贵了,搬家的话还要耽误我很多时间,所以我希望房东能赔偿我的损失或者新的房东继续把房子租给我到期满为止。但是我们签订的合同上有一条:如果甲乙双方要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没有说明赔偿问题,我想问一下这样的话我能不能要求房东赔偿或者新房东继续租房呢?
2013-10-17 09:50 jiaziw……(江西-南昌市)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何翠主任律师 电话:18906407005 2013年10月17日 10时28分
可以继续租赁;若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赔偿
2 龙成律师 2013-10-17 09:56
优先买权。
3 孙新律师 2013-10-17 10:02
就您的提问做如下解答: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卖不破租赁,又称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指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由新所有权人法定承受该租赁合同。法定承受,指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租金、期限等)维持不变,什么也不需要做,自动将出租人变更为新的所有权人。 我的补充: 2013-10-17 10:04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卖不破租赁,又称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指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由新所有权人法定承受该租赁合同。法定承受,指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租金、期限等)维持不变,什么也不需要做,自动将出租人变更为新的所有权人。 我的补充: 2013-10-17 10:04
因此,您完全可以在租金和期限不变的情况下,继续承租该房屋直至租赁合同到期。
4 110网律师 2013-10-17 21:57
你好,合同有效,新房东有义务按照合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