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和公司签订了两次合同,期限共四年,但第三次公司不再与我续签 律师您好,我是2010年1月4日上的班,连续和公司签订了两次合同,第一次为1年,第二次为3年,期限共四年,但第三次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不再与我续签订,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谢谢!
2013-10-30 09:14 贾德旺(浙江)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10-30 10:00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10-30 10:44
满一年一个月赔偿
3 罗远水律师 2013-10-30 09:15
公司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4 110网律师 2013-10-30 09:28
如果连续两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续签劳动合同。
5 110网律师 2013-10-30 10:14
支付你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