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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与公司签订合同 第三次公司以人员招满的理由不再续签 可以要求经济偿吗?
两次与公司签订合同 第三次公司以人员招满的理由不再续签 可以要求经济偿吗? 与公司2008年签订第一次合同  2009年签订第二次合同到2011年底 现在公司以职员已满为理由不再续签合同 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补偿吗?
2012-01-08 19:41 hebecy……(上海-黄浦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高永峰律师  电话:13818674370  2012年01月08日 19时45分
你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单位提供补偿金。
2 陈晓云律师  2012-01-08 19:47
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可要求赔偿支付赔偿金。
3 李军律师  2012-01-08 19:53
合同到期,公司可以不续签,但应支付你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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