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另外一方未告知,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吗 我的房屋出租给老张,2013年度的租金其未交纳(应当于1月15日前交纳)。合同约定,若一方未履行义务,另外一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1月16日,我把门锁换了,并且告知老张终止合同。请问:我的做法是否合法合理?合同约定随时终止的约定有效吗,随时终止是否指无论何时我可以以实际行动解除合同吗?
2013-10-29 10:44 songai……(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10月29日 11时08分
我觉得做法有些欠妥,应当是先发函通知解除合同,待人家签收合同才解除,同时通知人家将其物品搬离,你私自换锁会导致纠纷,即便对方不在你通知的时间内搬离,你也须在第三方见证下将物品清理保存并保留相关证据确凿
2 110网律师 2013-10-29 10:51
要看合同具体内容,最好终止之前有过通知。
3 110网律师 2013-10-29 10:56
你好,你的做法不太合理。你应当于对方进行必要沟通。
4 刘青芳律师 2013-10-29 11:04
你好,你可以终止合同。
5 110网律师 2013-10-29 14:43
你好!你的做法欠妥,虽然根据你们合同的约定,你有权解除合同,但你应当通知对方,并给予其合理的时间搬离,直接锁门的行为肯定不妥。
6 李军律师 2013-10-29 22:07
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