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纳是否应按照工资标准,工资提高,公积金缴纳应该一样提高? 背景:
1.劳动合同签过一年,之后没有签署,是否违法,有补偿吗?
2.工资上涨,公积金半年后也没有提高,这个违法吗?是否可以提出补偿?补偿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目前没有劳动合同)
3.北京户口,应该强制缴纳公积金吧
1.劳动合同签过一年,之后没有签署,是否违法,有补偿吗?
2.工资上涨,公积金半年后也没有提高,这个违法吗?是否可以提出补偿?补偿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目前没有劳动合同)
3.北京户口,应该强制缴纳公积金吧
2013-10-12 11:16 fireli……(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10月12日 13时31分
你好,你可以要求补偿金。可以要求按照足额为你缴纳公积金,建议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分别向劳动局和公积金中心申请仲裁、投诉解决。北京户口,缴纳公积金是强制性的。 我的补充: 2013-10-12 13:31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2 徐卫东律师 2013-10-12 1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 赵虎律师 2013-10-12 11:20
北京户口也不强制缴纳公积金。
4 李同红律师 2013-10-12 11:37
你好,可以主张补偿的。
5 怀向阳律师 2013-10-12 12:27
1、你好,第二年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你作为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2、公积金缴纳的比例应当是以实际工资为基础的,如果工资上涨了,你们应当要求用人单位为你们按新的工资比例缴纳公积金。
3、北京市非农户口是强制缴纳公积金的。
2、公积金缴纳的比例应当是以实际工资为基础的,如果工资上涨了,你们应当要求用人单位为你们按新的工资比例缴纳公积金。
3、北京市非农户口是强制缴纳公积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