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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宁波,我们公司2008年与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为约定
我在宁波,我们公司2008年与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为约定 我在宁波,我们公司2008年与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为约定,这样合适吗?
2013-09-26 15:31 微信用户(浙江-宁波)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9-26 15:40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的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9-26 17:09
不约定清楚,有时候对你有利。
3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9-27 11:46
单位辞退你的,按工龄给予补偿
4 110网律师  2013-09-26 15:33
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5 110网律师  2013-09-26 17:01
如果你们没有约定明确,则按法律规定。
6 110网律师  2013-09-27 11:13
如果是自己辞职,没有补偿金,如果是单位辞退你,可以主张补偿金。
7 110网律师  2013-09-29 14:15
你好,你主动离职的,就不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了。社保也不能要求补缴了,时效过了。
8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0-05 22:20
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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