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方面问题企业规定是否合理 我是哈尔滨机务段一名机车调度员,段规定一昼夜出、退勤不足40班次,不给配四班,所以我是干24.5小时休47.5小时,三班制,每月10-11个班,月劳动时间246小时左、右。说我们工作量不足。
每班规定7-7.5小时间歇时间,又无法找出合理的方案,晚上无法调间歇时间,让我们“白天调间歇时间”,在职场和衣坐着睡,随时出、退勤随时起(间隔20-30分钟)这叫间歇吗!而我们根本达不到每班规定7-7.5小时间歇时间,请问企业如此规定是否合理。
诚恳请教,谢谢!
每班规定7-7.5小时间歇时间,又无法找出合理的方案,晚上无法调间歇时间,让我们“白天调间歇时间”,在职场和衣坐着睡,随时出、退勤随时起(间隔20-30分钟)这叫间歇吗!而我们根本达不到每班规定7-7.5小时间歇时间,请问企业如此规定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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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7 11:33 xc1968……(黑龙江-黑河)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