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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以后公司故意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以后公司故意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本人于2013年7月11日离职,打了辞职报告老板同意,并且承诺余下工资(6月份和7月份的工资包括6月份的个人报销)等过一段时间发放;当时我也没问清楚什么时候。公司规定每月10日发放上个月工资,等到8月13日我打电话问工资什么时候发。老板让我打电话会计,会计发来一条短信,上面都是无理扣款项目,说我这些工资还不要扣的就没发。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3-08-17 10:18 ZKW880……(江苏-无锡)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王金龙律师  2013-08-17 10:19
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2 江珍来律师  2013-08-17 10:37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注意要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入职时间、月工资情况!
3 陈晓云律师  2013-08-17 10:56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110网律师  2013-08-17 11:02
协商不成可以仲裁解决。
5 110网律师  2013-08-17 23:46
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6 110网律师  2013-08-19 07:41
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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