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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为理由要解雇我,应该有哪些赔偿?
公司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为理由要解雇我,应该有哪些赔偿? 我在公司做了两年零10天了,现公司来了个新的老总,不管我怎么按他要求做,总对我工作不满意,而且发现他有解雇我的念头,这样的话我应该得到哪些赔偿?我与公司签订的是无限期的劳动合同,期待及感谢律师的回答,谢谢!
2013-08-09 23:27 alice(广东-中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8-09 23:32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注意一点,收集什么证据、如何收集证据是极其关键的!
2 杨艳国律师  2013-08-10 16:08
还没有解雇,所以没有赔偿,如果发生了,应该给予5个月的经济补偿,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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