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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工资和补偿问题
劳动合同的工资和补偿问题 我是2012年11月19日被公司聘任为购物中心筹备组工程总监,为经理级二级职务;工作地点为三亚和北京,入职后与公司签订5年的劳动合同及入职聘任书,试用期6个月,转正日期为2013年5月18日;聘任书规定了我相应的工作职责和工资标准年薪18.48万元,入职后第一个月为工资总额的一半,第2个月为全额工资发放。
入职后,我努力工作,积极服从领导(领导为项目组组长助理)安排,并主动和各部门及投资公司进行沟通购物中心相关的工程技术条件、设计要求等。
2013年2月25日三亚购物中心筹备组取消,公司正式成立三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领导为购物中心总经理(公司别部门调来);同时,原筹备组人员及我都平级调整到购物中心。
2013年5月10日,人力给我转正申请表,当时我写完个人全部信息及岗位职责就在签字栏签字并写上日期5月10日;但申请表表内的工资部分当时是空白的。
2013年5月13日下午下班后,人力总监某某才跟我谈到公司已经跟我转岗了,转成专业工程师和工资下降了,请让我考虑。我说我需要和领导沟通下。
2013年5月14日我和购物中心王某某总经理沟通我薪水(之前他说过不给我降薪)和岗位事宜,他一直说没时间,很忙。
直到2013年5月23日王某某总和人力总某某去三亚出差回来后,我问人力总某某工资情况。他说已经就这样了。我说:调岗降薪(调整为高级工程师、年薪8.88万。调岗降薪的时间为2013年5月15领导签字的),没有我的书面同意和签字。
到了发6月份工资时候,我的工资就只有上月工资的一半,7月份工资也是这样。

请问:一、我怎样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如果公司要辞退我的话,又怎样赔偿我的报酬?关于赔偿金、补偿金、可口的工资、合同内的年终奖、加班费还有定制工作服(入职规定员工自己定制公司年底报)的费用可以补偿我吗?
2013-08-07 14:21 曹俊杰123(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8-07 14:25
您好,如果公司无故跟您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的补充: 2013-08-07 14:26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 孙新律师  2013-08-07 14:2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孙新律师  2013-08-07 14:42
聘书的期限和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否一致?
劳动合同关于岗位是如何约定的?单从你的描述,还不能准确判断公司是否属于单方面的调岗降薪。如果公司已经违法,那么你不用等公司辞退你就可以维权。
4 徐卫东律师  2013-08-07 14:43
搜集证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5 陈晓云律师  2013-08-07 15:02
1、申请劳动仲裁。
2、有赔偿金,本人2个月工资.
3、第一个月工资发放少了,不得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 
6 孙新律师  2013-08-07 15:08
就你所述,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7 李同红律师  2013-08-07 15:18
应该支付的,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8 怀向阳律师  2013-08-07 15:39
1、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有赔偿金,本人2个月工资.
3、第一个月工资发放少了,不得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
9 孙新律师  2013-08-07 16:07
你有权要求公司按原约定履行合同。
10 孙新律师  2013-08-07 23:09
可以申请仲裁。建议带材料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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