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逼员工减薪变相逼离职是否合法,是否有陪偿 我进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2011年9月14日至2013年9月14日,目前的工资是4200元,合同上写住转正4000元,现在公司说如果到期不续约,并且昨天跟我说要把工资降到3500元,问题一:我不同意降薪,如果公司自行降薪是否合法,是否能获得陪偿,怎么算。问题二、如果合同到期,是否自动解除双方的合约关系,是否有可能获得陪偿?
2013-07-31 10:15 spring……(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7-31 10:48
公司降薪需要有正当理由,比如你的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合同到期如果不续期则自动解除。
2 刘振海律师 2013-07-31 10:49
单方降薪可以仲裁要求补差额
3 陈贤良律师 2013-07-31 17:43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