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公司只做了3天,离职不做了是否可以不计工资 公司与新员工入职时就签订了协议,新员工入职有3天的观察期,3天之内(含)离职或被辞退者,不计薪资;上班3天之后未满一个月离职或被辞退者,扣除3天工资,上班满一个月者,计满月薪资。请问这份协议是否有效。
2013-07-04 10:06 宁波宏祥(浙江-宁波)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7-04 10:07
工资还是有的
2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7-04 10:12
工作了即有工资,公司不能无理由克扣工资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7-04 10:45
应当支付工资。
4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7-04 10:48
要给于工资
5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7-04 10:50
需要支付工资。
6 张 静律师 2013-07-04 10:11
无效的。。。。
7 王来江律师 2013-07-04 10:11
凡是提供了劳动,就应支付工资。
8 王学福律师 2013-07-04 10:18
当然需要支付工资。
9 孙新律师 2013-07-04 11:04
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需支付工资。
10 110网律师 2013-07-04 13:22
你好,实际工作的时间的工资必须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