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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我应怎样维护我的权利,应给我怎样的经济补常呢?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我应怎样维护我的权利,应给我怎样的经济补常呢? 我08年9月份进公司上班,到现在13年8月31日,马上就五年了,现在公司说不想在跟我续签合同了,公司也没有给我买保险,就书面形式补贴我们300元,请问做种情况我们有权要求公司补偿吗?
2013-07-30 09:45 江维维(重庆)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7-30 09:49
公司要支付给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看你的情况就是五个月的工资。未购买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足。
2 110网律师  2013-07-30 09:53
未购买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另外支付五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3 陈晓云律师  2013-07-30 10:03
有经济补偿,有权要求补交社保或社保赔偿。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年限自入职时起算。
4 林姜律师  2013-07-30 10:07
未购买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另外支付五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5 110网律师  2013-07-30 10:22
不知道之前签了几次?如果公司辞退你你可以获得补偿,关于保险你可以自己缴纳后要求公司承担
6 宋福文律师  2013-07-30 11:20
公司不跟你续签合同也是要给你经济补偿的  保险可以要求公司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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