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锁医药公司要求员工离职陪近效期药品 我是3月新进的员工,于7月1日调到另一个区域工作,7月15日被任命为代理店长,因为公司的各种克扣,恶劣的环境和工作条件我提出辞职,他们要求我以零售价赔付3个月内近效期药品,在我接受这家店时店里已经屯了大量近效期药品,生意也不好,请问是否有法可依不陪付?
2013-07-24 20:09 唐安琪(江苏-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7-24 23:05
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2 110网律师 2013-07-25 08:34
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3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3-07-25 15:05
没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