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企业人事撤消权 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已经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对劳动者有补偿(合法解除)或赔偿(违法解除),因而没有再设置 撤消权的必要,另一观点认为第一在劳动法颁布之前,司法事例中有撤消单位人事决定的做法,第二 如果剥夺撤消权容易导致劳动者权利受损不应取消撤消权,怎么看啊?
2010-08-17 11:03 以水蓝(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17 11:14
请你根据立法精神理解。
2 110网律师 2010-08-17 11:17
这应该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可以选择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的。还是同意有撤销企业人事决定的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