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是否要书面通知 陪偿金如何算 本人于2013年7月15日因分公司老总视察(当时本人在员工宿舍睡觉)被告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本人原职无锡天地华宇销售代表,当时签署合同为不定时制。当时本人没受到任何口头或书面形式的告知。用人单位是否属于违规?
2013-07-20 18:53 范士华(江苏-无锡)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3-07-20 18:54
属于违规的
2 110网律师 2013-07-20 19:22
你可以要求退工单,可以申请仲裁。
3 秦宇律师 2013-07-20 19:39
你可以要求单位提供书面凭证。但你无权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等
4 110网律师 2013-07-20 19:48
属于违规的
5 2013-07-21 13:37
违法解除合同,主张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