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续签合同到哺乳期结束,单位不在续签合同,有补偿么? 我2000年7月到现在这个公司上班,在今年年初时,公司大裁人,我也是被开之一,但因为怀孕,单位一脸施舍的说等我生完在开。3月生产,7月底休完产假上班,上班后单位要我签合同,合同只签到哺乳期结束,条条框框都是他们列好的,不签也得签,否则就算你自动辞职!我想知道明年哺乳期结束,单位不和我续签后,有没有经济补偿,如果有是多少,我在网上看到很多人说补偿是从08年开始算,那我2000年到2007年就一点补偿都没有了?那还不如被开除呢
2008-09-03 17:06 sendoh……(北京-海淀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年09月03日 23时08分
1、单位如果没有和你签书面合同需要支付你双倍工资。2、如果单位拒绝以不低于或者高于原来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应支付你2个月补偿金,即每满一年一个月补偿金。3、对于合同自然终止的补偿金,属于劳动合同法新设定的条款,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09-03 17:11
只能与公司协商。
3 孙新律师 2008-09-03 17:25
你有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2000年-2007年单位有违法行为存在,你不仅可以得到补偿金而且还有赔偿金。建议你带资料到律所与律师面谈
4 孙新律师 2008-09-03 18:36
有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