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内辞职,公司无理拒绝,扣发工资,并有过拖欠工资长达半个月的记录 尊敬的李律师,我称病以回家治疗为由提出辞职,公司以“不同意,退回,谈谈”为由驳回,最后强迫我写下“人事专员为我办理户口的过程中的餐补/误工费/差旅补贴均由我工资扣除”才能同意辞职。离开公司4个小时候,他们私自篡改了我登陆公司内部OA系统的密码,让我不能了解辞职的进度。在6月23日左右、拖欠了半个月以后,发放了我4月份工资,到7月5日、拖欠了7天后拒绝发放我5-6月份的工资,理由称“为提前3日提出辞职申请,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按旷工3日,扣除工资处理”,并自始至终未给过我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正当权利?我是否真的违反了合同、违背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2013-07-06 16:12 节哀顺变(天津-武清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7月07日 00时33分
协商不成只能劳动仲裁解决,但现在对你不利的不是你违反了合同或法律,而是你与单位自愿协商签收的那份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