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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方面辞退我,应该怎样补偿?
用人单位单方面辞退我,应该怎样补偿? 我是2011年11月经过熟人介绍到一个建筑工地工作的,前三个月没有工资,还让我缴伙食费,最后我缴了。直到今天,工地项目经理把我叫过去说让我收拾东西走人。请问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我在职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连个协议都没有。而且也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之类的。)
2013-06-18 12:18 men521……(陕西-西安)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6-18 12:21
最少可以主张一年一个月工资补偿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6-18 12:37
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
3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06-18 17:26
要求支付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4 康治斌律师  2013-06-18 12:20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没签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们,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4,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6,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6-18 12:25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你有权拿到双倍工资的赔偿金等。
6 张勇律师  2013-06-18 12:36
1,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
2.你要保留好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社保纪录等等一切能够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材料,也包括人证。
劳动仲裁要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立案,排期,通知开庭,开庭,裁决。一般仲裁在2-3个月左右完成。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6-18 12:51
你可以要求补偿并赔偿16个月工资,补缴社会保险
8 陈晓云律师  2013-06-18 12:54
属于违法辞退,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或赔偿金
9 杜凯律师  2013-06-18 13:10
1,没签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们,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4,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6,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10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6-18 17:57
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没签劳动合同的,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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