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补偿问题 我司现有一名主管被通知合同到期不续签 。
4月份口头请假一个月。回来也没有补。
后上面考虑他对车间的管理都是以自己的利益为主。
且煽动员工不想做的请假一个月回来拿工资走。
所以现在不续签 。
现该主管要求补偿两个半月工资。
请问应该怎样处理降到最低利益!
谢谢!
4月份口头请假一个月。回来也没有补。
后上面考虑他对车间的管理都是以自己的利益为主。
且煽动员工不想做的请假一个月回来拿工资走。
所以现在不续签 。
现该主管要求补偿两个半月工资。
请问应该怎样处理降到最低利益!
谢谢!
2013-06-14 11:09 helloy……(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6-14 11:29
建议公司聘请法律顾问,防范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2 江珍来律师 2013-06-14 12:39
你好,你这种情况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3 刘振海律师 2013-06-14 13:37
对方严重违纪可解除劳动关系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