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找过我,我不愿意跟公司续签合同,之后公司也没再找我,但是又想干到年底走人有什么不好吗? 我是今年4四月一号合同到期,合同过期之后找我续签,但是我不愿意,还把我的合同书收走了,只想干到年底走人,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不好,会产生什么?不签合同这期间是不是随时都可以走?走之前还需要提前一个月吗?或者其他问题,谢谢您回复我!
2013-06-08 09:06 劳动者养育了……(浙江-金华)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6-08 09:09
没有什么影响,你不续签是不能主张赔偿的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6-08 09:14
不会有影响的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6-08 12:19
如果你不愿意续签。那么公司可以和你接触合同。
4 110网律师 2013-06-08 09:10
你不愿签合同的情况下,公司可随时解除跟你的劳动关系。
5 梁森律师 2013-06-08 09:10
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没什么影响。
6 陈晓云律师 2013-06-08 09:21
没辞退你,继续上班,不想做了,依法辞职。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7 刘青芳律师 2013-06-08 09:27
你好,建议补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8 110网律师 2013-06-08 10:02
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补偿
9 倪振杨律师 2013-06-09 13:47
或许合同被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