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款逾期未交,违约了,卖家可以主张的权利有哪些?一直就这么等待下去吗? 跟买房及中介欠的合同中约定4.20买家将首付款打入监管账户,至今中介也没通知我们去过户,理由是要听房管局通知才能送件,逾期他们要承但违约的什么责任?另外,合同中约定3.18日前买家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中介也没通知我们到场欠字,是买家贷款有问题,还是不需要我们到场签字?还有,合同中约定在50个工作日向房管局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逾期当事人一方可以会同中介主张解除交易合同网上备案。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以上情况,我作为卖家,可不可以主张解除买卖合同,房子不卖了?我会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2013-04-25 10:14 yxs66(江苏-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04-25 10:18
您好!
根据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来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带来损失,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并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来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带来损失,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并解除合同。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4-25 10:20
卖家可以主张的权利
3 110网律师 2013-04-25 10:41
您好!
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不买房子,要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如果对方已经构成违约,你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不买房子,要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如果对方已经构成违约,你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4 110网律师 2013-04-25 11:39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
5 曾金峰律师 2013-04-25 14:26
根据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来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带来损失,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