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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8年5月21日入职的现在的公司,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我是2018年5月21日入职的现在的公司,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我是2018年5月21日入职的现在的公司,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缴纳社会保险,本人于2020年5月11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问现在还可以申请要双倍工资的赔偿吗?可以要几个月的?
2020-05-14 10:24 ask202……(山东-临沂)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王海波律师  电话:15662668963  2020-05-14 10:29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差额,也可以要求美工的一年给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可以把详细的情节给我说说。
2 孟凡兵律师  2020-05-14 10:26
不能,已经过了一年时效。
3 冯倩雯律师  2020-05-14 10:32
你好,一般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4 陈晓云律师  2020-05-14 10:40
没双倍工资
5 周三明律师  2020-05-14 10:4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 田鲁剑律师  2020-05-14 11:16
超过诉讼时效的话不能主张的
7 110网律师  2020-05-14 12:30
你好,建议提高警惕,不要被骗。
8 徐孟律师  2020-05-14 14:27
没双倍工资
9 李晓玲律师  2020-05-14 14:37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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