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要乙方提前9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请问这个提前是提前于合同生效之日还是? 劳动合同解除要乙方提前9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请问这个提前是提前于合同生效之日还是别的时间?
2010-07-17 17:57 紫湘云(广西-南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07-18 20:51
没有提前90日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提前30日即可。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2 110网律师 2010-07-17 21:08
违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约定无效。